如果沒有Covid-19, 今年的2 月12日, 我們很可能也會像往年一般, 在忙著辦亞非學院台灣中心的學術活動中, 不經意地度過我們的結婚紀念日.
今年則非常地不一樣, 2 月12日不僅是我們結婚27周年紀念日, 也是農曆新年的大年初一. 我不記得我們曾經有過這樣的巧合紀錄. 再者, 因為疫情的關係, 我與外子, 從去年3月就關在家裡, 朝夕相處. 我們有時間, 也有精神, 要好好慶祝這屬於我們倆特別的日子. 慶祝的方式, 不是開香檳 (我已經戒酒了), 也不是吃大餐 (餐廳沒開門) 更沒有買花 (我寧願自己種花), 或是買禮物 (我喜歡自己買我喜歡的東西).
因為今年的紀念日也是大年初一, 我們每天例行的健走, 就不僅是運動強身, 呼吸新鮮空氣, 欣賞美景, 更是要穿著喜氣地迎新春. 於是乎我穿一身紅, 他則借穿我的粉紅色防風雨外套, 我們在家飽餐一頓後, 開車去附近, 有開放的公園健走, 歡喜慶祝並迎新春.